发布时间:2022-03-31 17:41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威尼斯569vip游戏创新创业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威尼斯569vip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结合学校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改革创新创业教育为切入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变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制度和条件保障为支撑,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渗透到教育教学各环节,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人才质量。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把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分层分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结合专业、强化实践,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 坚持需求导向,优化培养条件。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丰富课程内容和形式,强化师资培养,为大学生创造更好、更完备的创新创业条件,在威尼斯内营造浓郁的创业氛围,激发创新创业意愿,提升创新创业热情。
第五条 坚持协同育人,汇聚培养合力。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坚持“一方统筹,多方协同”的原则,多方发力,汇聚校内外各类资源,协同校内外各职能部门和知名企业,为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第四章 总体目标
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深化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至2023年底,基本形成以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引领、符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适应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条件的育人环境。到2025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第五章 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 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制定实施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借鉴国际著名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做法,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纳入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结合威尼斯569vip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制定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第八条 建立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转变。
第九条 调整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小班化教学,提高课堂教学“两性一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多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第十条 完善教学与学籍管理制度。一是继续完善学校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制度。将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纳入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自主创业和大赛获奖等成果或活动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课题研究、创业实践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二是实施创新创业精英培养计划。结合学校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和操作实务培训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过程。三是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以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等方式鼓励学生创新创业。
第十一条 建立创新创业学生激励机制。以重点扶持高科技创新、学术创新为导向,出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生资助及奖励办法,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予以资助,对优秀创新创业学生给予评优评先奖励及表彰,对在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专科学生按照大赛层次和获奖等级给予“推免”加分或直接“推免”资格认定专升本,逐步健全学校创新创业学生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 探索创新创业教师激励机制。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探索建立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发明专利转化等创新创业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老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专业研究成果进行转化,鼓励老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对积极参与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及活动大赛的老师,学校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认定及相应奖励。
第十三条 探索构建“四个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新体系。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要求和学生实际,探索构建“创新创业知识普及、专创融合、项目孵化、市场运营”四个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一是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知识普及教育。在已普级创业基础课程的基础上,以一流课程建设标准,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选修课。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引进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根据创新创业类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学校专业和行业特色,积极支持和鼓励教师编写高质量的创新创业教材。二是面向各专业学生开展创新创业专创融合教育,建立专创融合的多样化教学体系。积极推进基于专创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改革,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鼓励二级院(系)开设供全校学生选修的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创新创业类课程。三是面向有创业项目的学生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教育。鼓励有条件,有愿望的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孵化项目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加强指导项目训练或实践,进行创业市场评估、创业融资、创办企业流程指导及创业风险管理等。四是面向真正创业的自主创业者开展创新创业市场运营。利用校外创新创业孵化器,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必备的条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创业过程的指导,同时聚集投资人在短时间内帮助创业者完成从概念到产品,从创意到公司的转变,完成真正意义上的项目实践,从而催生一批又一批具有创新性的大学生自主企业的产生,努力造就真正能创新会创业的生力军。
第十四条 建设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创新创业专职教师队伍。聘请国际知名创客、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担任团队导师。聘请政府部门领导、专家学者担任创新创业教育顾问。
第十五条 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业化水平。引导各专业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方面的理论、实践和案例研究,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每年选送创新创业教师参加创业认证导师培训、海外研修、各种创业类外送培训。
第十六条 实施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挂职锻炼制度。每年选派3-5名教师到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挂职锻炼,参与行业企业的创新创业实践,提高指导能力。
第十七条 深入建设二级孵化模式。扩建校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强化各二级学院“专创融合”孵化基地建设,引进或培训专业教师担任创新业指导教师,免费为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场地、指导和孵化服务,实施以扶持创新创业团队开展创新创业实训为主的初级孵化工作,初级孵化成功的项目,转入校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加速孵化。推动院系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院系和重点实验室依托学科专业优势,建成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二级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从理论到实践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
第十八条 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以校友会为依托,成立专门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共同建设市场化运作的创新创业基金。以“优选项目、专业指导、协同孵化、风险管控”为工作宗旨,重点扶持具备一定市场发展潜力的创业型企业,提供专业创业服务,进行持股孵化。
第十九条 完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平台。坚持以研促创,以赛促创,依托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鼓励支持大学生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立项,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依托“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三创”等各类各级大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第二十条 建立网络创新创业实训平台。引进高质量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网络平台,为学生提供在线课程、职业测评、沙盘模拟、创业体验等优质资源。
第二十一条 打造学校品牌创业项目平台。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优势,依托学校学科专业,抓住“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契机,在继续建好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孵化基地的基础上,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打造具有学科特色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既创造经济价值,又实现社会价值。
第二十二条 凝练具有湘信院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秉承“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校训,发扬“立品行、求品质、讲品位、创品牌”的校风,以创新、内涵、特色、优质、共享”为发展理念,完善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凝练具有湘信院特色的创新创业精神,塑造创新创业形象,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引导学生创新创业。
第二十三条 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和行动自觉。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各院系各职能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表彰创新创业典型,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就业观和成才观,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创业热情。
第二十四条 打造创新创业文化建设的多元载体。加强学术科技、社会公益、创新创业等类型学生社团建设,重点邀请创业校友参加,开展创业沙龙、创业文化节、创业励志讲座等系列活动,为创业学生提供交流平台,引入校友资本资源。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创新创业推进活动月”,办好学校及各院系的创新创业大赛,举办湘信院创客讲坛,不定期召开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推介会,努力扩大学生参与面,为创新创业学生提供实践平台。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 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学生、科研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处、创新创业学院、团委、人事处、科研处、后勤处、财务处、各院系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下开展全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统筹,并具体落实创新创业知识普及教育与专创融合教学任务,由学工处和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落实项目孵化教育和市场运营实践任务。进一步健全创新创业学院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分工,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承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与指导任务。各院系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系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形成学校、院系、班级上下贯通的多级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格局,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第二十六条 推进多元筹资,提供资金保障。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制订威尼斯569vip游戏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支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项目训练、专家评审、学生奖励、指导教师奖励等。各院系也相应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的投入。争取社会资金支持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帮助学生成功获取并合理利用政府设立的天使投资资金、创业种子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小额担保基金等。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或社团组织提供的各种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的支持。争取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校友基金、个人支持,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在校优秀学生创新创业。
第二十七条 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创新创业工作队伍建设。各学院成立促进创新创业工作的学生组织,强化创新创业工作力量。引入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力量,在孵化基地内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服务站”,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流程指导和跟踪服务。建设完善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在线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创业咨询和服务。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创业政策、创业实训等信息,建立创业项目、创业政策、创业导师、创业专家、创业校友等方面的数据库。组织编写《大学生创业指导手册》,《大学生自主创业重点政策解读》等。
第二十八条 实施考核评价,提高工作质量。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评价考核机制,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对二级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中。建立在校大学生和校友创业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检测跟踪机制,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就业创业质量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