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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教职成字〔2020〕4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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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 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
令第 40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我省高等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 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 2020 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查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